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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艾林)昨天,中国篮协做出了对山东高速男篮后卫队员睢冉停赛三场、核减山东高速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的处罚决定,原因是在上周日的CBA联赛第八轮山东队主场迎战广东队的比赛中,睢冉不服从当值裁判判罚,并向场内掷入矿泉水瓶,行为恶劣,对联赛造成了不良影响。
11月22日,在山东队对阵广东队的CBA第八轮联赛中,距离第三节结束还有3分03秒时,睢冉与广东队员易建联发生身体接触,易建联随后眉骨出血,裁判员随即判罚睢冉犯规。但睢冉不服判罚并指责裁判员,又被追加判罚技术犯规。此后睢冉仍不满判罚,用言语挑衅裁判员,被判罚第二个技术犯规直接取消比赛资格。这还不算完,睢冉回到球队替补席后拿起一个矿泉水瓶将之摔在场地内并依然不停地与裁判员理论,被主裁判拦住,之后被队友合力劝解出场。中国篮协在处罚通告中宣布,依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给予睢冉通报批评、停赛2场,核减山东高速篮球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的处罚。另外,睢冉在该场比赛中因两次技术犯规被取消比赛资格,根据竞赛规程的规定,自动追加停赛1场,合计停赛3场一并执行。中国篮协在处罚通告中还指出,睢冉的行为引发了部分观众辱骂裁判员,其行为性质恶劣,给联赛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得知处罚决定后,睢冉已表示接受处罚,并就自己的行为向各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