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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森的得与失,都来自他的性格——始终忠实于自己,热爱母亲和兄弟们,时刻准备着“我们去和世界干一架吧”。这些性格让他在巅峰期时,保持着NBA史上最孤傲、最倔强、最杀气四溢的形象,成为史上最可怕的得分机器(而且,他呼风唤雨的岁月,恰好是马刺、湖人、活塞这些长人统治的森林时代;如果他的巅峰期赶上了2005年的规则改革,以他的速度和突破,你难以想像他会创出什么战绩来)。他是个奔驰不休的永动机,全身上下伤痕罗列却仿佛没有痛觉,充满活力,电光四射。他是典型的“人格大过身体”的怪物,足以依靠自尊和斗心,独自承担起一支球队、一个城市的期望。但也是这些性格,让他命中注定是边陲游侠。孤高绝艺、信手拈来,铁蹄狂飙,不知悔改。他和NBA的格格不入,与其说是球技,不如说是因为:阿伦-艾弗森从性子到做派,永远定格在了汉普顿那些前呼后拥的贫民黑人之间;而在与世界对抗时,他从来习惯一个人逆天而行。
艾弗森无所畏惧,即便是遇到“篮球之神”乔丹
艾弗森的性格、打法、天赋,注定是边陲游侠,甚不适合NBA这个生意场,历史上凡这类球员,都无法取得伟大团队成就;但他以最极端的方式——一个小个子,而且不是像保罗或刺客那样成为组织者,而是大卫对抗歌利亚式的,正面强攻,疯狂得分——以自我燃烧的热情,在2001年达到了他这型的球员,可以达到的最高峰。从小他就习惯叛逆,习惯和世界为敌,经历过案子,遇到过约翰-汤普森这样“我们和世界干一架吧”的教练。他习惯把全世界当作仇敌,攻克之,征服之。哪怕是2001年费城进总决赛,他,以及他的整个球队,每个系列赛都显得很被动。他习惯用一种底层逆上的态度,摸爬滚打,自下而上,凤凰上击九千里式的邀击。当然,这种极端的脾气,也让他在巅峰期过后,就不断下滑,众叛亲离,在2008年后,他的优点已经无法弥补他的劣势,于是很迅速的,淡出了NBA。
北京时间2013年10月31日,他正式宣布退役。“乔丹吸引了我打篮球,拉里-布朗教会了我真正的职业篮球。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也没有完美的篮球选手。我为篮球已经付出了我的一切,我对篮球的热爱依然存在,但是已经没有了打球的动力。虽然我的退役日对我来说是一个悲剧日,但是我还是为我的决定感到高兴,这是一段奇妙的旅程。”艾弗森说。
“我要感谢所有支持我的球迷,我到死为止都是一个76人。”
永远的76人——艾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