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语论笔
作者/白皓
休斯顿火箭队来了一个詹姆斯,但他并不那位刚刚夺得总冠军的勒布朗-詹姆斯,而是詹姆斯-哈登。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明星球员,2009年的探花郎,2012年的联盟最佳第六人,这些头衔足以支撑起一个NBA明星级别球员的称号。在未进联盟之前,詹姆斯-哈登的球探报告上通常会出现这么一句话:“已经是一个NBA级别的球员,成熟度无以伦比,能够迅速提升一支球队的战力。”比起同龄人来讲,成熟度其实是衡量一个初进NBA的新秀的软性标准。
从面相上来讲,两个詹姆斯有着相似的成熟程度。比如勒布朗如手掌长度一般的发迹线,比如哈登的那让人误以为是西亚地区标志性的大胡子。但这异于常人的成熟并不妨碍他们予取予求的得分能力,和对于NBA的适应程度。勒布朗进入第一个赛季就取得了场均20+5+5的数据,而哈登在转会休斯顿火箭的第一场比赛中,就打出37+12的数据。这第一场比赛过后,休斯顿火箭的球迷们异常惊喜,仿佛他们找到了一位能够带领他们走出低谷的救世主。
但是,这两个詹姆斯截然不同。勒布朗从他的NBA第一个赛季开始,就是球队的领袖,从骑士到热火,无一不是如此。领袖气质在职业体育中是一种不可培养,也不可磨灭的气质。这种气质往往能够引领一个球队的前进方向和打球风格。可是哈登在雷霆打了三个赛季的第六人,场均得分还没有过20分。不论是常规赛还是季后赛,雷霆的核心与领袖永远都是杜兰特和韦斯特布鲁克。虽说雷霆能够异军突起,于2011-2012赛季杀进总决赛,哈登功不可没,但三当家毕竟是三当家。就像桃园结义的刘关张,张飞“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但攻城略地的大方向,不是还得刘备定吗!
再说两位詹姆斯的合同。勒布朗加盟热火,签署了一份6年1.1亿美元的合同,2012-2013赛季年薪为1600万美元;而哈登与火箭签署了一份5年8000万美元的顶薪合同。作为一名场均不到20分,憋屈了三个赛季的第六人,这份合同可谓天大的诱惑。但是之于火箭队来讲,全队平均年龄仅23.96岁,是一支实打实的青年军;阵中并无真正意义上的巨星,“林疯狂”在经历了纽约疯狂之后,实力还有待考验。这样的一支球队,正处在重建时期,而大手笔买下哈登,可谓总经理莫雷的一招险棋。
在华人心中,喜欢休斯顿火箭的不在少数。尽管姚明退役,但其影响一批球迷的球队取向,火箭——是华人篮球迷的首选球队。引进林书豪,顶薪招来哈登,都是莫雷吸引关注度的商业手段。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中国赞助商已经从丰田中心撤出赞助合同,不再对火箭队提供赞助。但是能连续登上国内报纸头条的“哈林组合”,岂不正是招商引资的最好手段吗!
球迷热捧,媒体热炒,在大家都在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似乎忘了最重要的一点——篮球是五个人的。每支球队走上正轨需要时间磨合,打出自己内部的化学反应,那才能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在夏季休赛期,火箭队内部人员大调整,走了核心后卫洛瑞,来了在纽约疯狂的林书豪;走了内线核心斯科拉,来了公牛内线悍将阿西克;走了得分手马丁,来了“三年第六人”哈登。而相比于詹姆斯来说,不管是在骑士还是在热火,他所经历的身边球员交易只是“补强”。哈登则去了一支连“他们自己都不太熟悉自己”的球队。
就像当初经典电影《满汉全席》中说得那样,黎明不是张国荣。哈登也不是詹姆斯,期望他带领球队走向胜利的同时,他也需要打出自己的模式,做一个火箭的“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