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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家享有伦敦奥运会新媒体业务权利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6日 19:26 | 进入体育论坛 | 来源:CNTV综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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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CNTV.cn/CCTV.com)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授权,成为伦敦2012年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独家享有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对伦敦2012年奥运会赛事进行传播的新媒体业务权利。
      本声明所指新媒体业务权利包括:(1)网络业务权利,即通过互联网输送伦敦2012年奥运会赛事的权利;(2)移动业务权利,即使用任何无线通讯技术、通过移动设备传送伦敦2012年奥运会赛事的权利。
      除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外,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媒体、网站、公司、其它组织、个人)不得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利用新媒体业务或类似方式对伦敦2012年奥运会赛事进行传播;否则,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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