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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民族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1日 12:04 | 进入体育论坛 | 来源:金黔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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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蹴球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贵阳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参加人数

  各单位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其中领队兼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

  四、竞赛项目

  1.男子单蹴

  2.男子双蹴

  3.女子单蹴

  4.女子双蹴

  5.男女混合双蹴

  五、竞赛办法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抽签排定位次,采用淘汰赛及增加附加赛决出第1至第8名。

  2.执行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审定的《蹴球竞赛规则》。

  3.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提供,其品牌和型号另行通知。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七、比赛服装

  每队至少备深、浅颜色运动上衣和运动裤各1套。

  八、裁判

  1.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

  2.裁判员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仲裁

  人员组成、职责范围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按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

  2.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卢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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